麟越人力获邀参加深圳市民论坛,讨论如何保障二胎女性的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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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4/19 14:41:18
近日深圳市民论坛举办了“关于如何保障二胎女性的就业权益”的专题研讨会,麟越人力资源公司总经理、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师张红艳女士应邀出席,阐述了当前女性特别是二胎女性就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在对待二胎女性就业权益的问题上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傅莹女士就女性就业歧视问题时表达:“我们常说妇女能顶半边天,道理可以讲得很丰满,但现实可能就会很骨感。”,这也反映我国女性在就业问题上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众所周知女性就业“歧视”问题由来已久,不仅是在我国,在世界各地都存在这种现象,有调查显示,在我国开放二胎政策之前,女性在就业中受到的不平台待遇就非常突出:1995年城镇单位就业女性占总数的38.5%,2000年下降为38.0%,2010年下降到37.3%,2012年进一步下降到35.8%,表明女性获得较好就业资源的机会不断减少,而二胎政策开放后,女性就业问题将进一步凸显。
张红艳女士说到:相对体制内的职场女性,体制外的职场女性面临的生育带来的就业风险更高。作为一家拥有“医疗专业人才网”“中国美容人才网”“中国金融人才网”“中国石油人才网”“’行家知道’微信语音问答平台”的大型人力资源公司,麟越人力的招聘顾问在为求职者推荐工作的过程中就发现很多这样的问题,企业会巧妙而无奈的尽可能规避录用或调整工资结构来减少风险,企业在招聘中高级岗位时尤其慎重。
我们给企业提供中高级人才推荐或高端猎头服务时,不少企业会明确告知不予以优先考虑或不予考虑即将生育或二胎生育风险的候选人,有些企业甚至宁可错过过一些特别的女性候选人。因为全面二胎后,部份女性要生2个孩子,对于企业来说生产成本会更大,企业不仅要支付女性产假期间的薪水,且女性本身的工作也需要找新的人来替代,由此延伸出来的成本也需要企业支付,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当然,不是所有的企业因为负担重、压力大而歧视女性,很多企业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缺乏一定的社会责任感而对女性产生偏见。虽然我过有很多的法律都对女性的就业权益提出相关的保护,如《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就业促进法》等等都有对女性就业的保障有规定,但是这些规定没有真正得到落实,相关规定分散而笼统,致使效果打了折扣。
对于这些问题,张红艳女士提出以下几个观点:
一方面,社会机构、企业单位,整体社会和家庭都要充分尊重女性的付出和贡献,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社会关怀、生育补助和就业保障,让女性乐于生育。
另一方面,在要求企业承担为生育女性提供薪酬保障和就业机会保障的同时,国家也须为自负盈亏的企业提供生育女性员工提供切实的补助,或者减免税务等实质性帮助,让企业乐于担。
再者,改革机制体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有很多部门都有促进公平就业的职责,但是出现问题时都彼此推诿,不能根本性的解决女性就业的问题,建议国家建立统一的就业管理机构,保障女性的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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